日前,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脱逃案,北安监狱服刑犯王某在监狱内挖地道实施脱逃未遂,被加刑二年。
2003年,王某因犯抢劫、强奸、盗窃罪被判死缓入狱服刑,2005年7月减为无期徒刑。司法机关的减刑并未使王某安心改造,他仍在伺机脱逃。后,王某在监狱后勤监区劳动时,发现锅炉房内地面下有地沟,而且离监狱的院墙不远,遂产生在地沟内挖地道脱逃的念头。从此,王某开始了长时间准备工作,他把平时吃的食物节省下来,并把手头仅有的钱也买来食品存储起来,又收集了铁棍及饭盆等挖掘工具,并自制了煤油灯。
来源:中国法院网








